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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11日

探访德城首个家庭农场:农场主开启“精品农业”梦想

农场里长势喜人的油葵。

7月19日,德城区二屯镇张牌庄村村民张志国创办的“粮园种植家庭农场”,拿到了工商营业执照,这是德城区首个明确身份的“家庭农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家庭农场”概念首次在其中出现。德城区的这个“家庭农场”到底有何意义?8月23日,记者对该农场进行了探访。

办农场源于对土地的热爱

“德城区二屯镇政府西400米,宽马路变窄马路交界处。”8月23日上午8点10分,张志国在电话中给记者引路。

很快,这片“粮园种植家庭农场”出现在眼前,没有标牌和围挡,只在门口处设有两扇铁栅栏。放眼望去,绿油油的田地几乎看不到尽头。“农场主”张志国此时正在试验田里看高粱的长势。他浓眉大眼,一身黝黑的皮肤,标准的农家汉子的憨厚模样。

谈起创办家庭农场的初衷,张志国直截了当地说:“我是农村孩子,对土地有一种发自内心的亲切感。”1993年12月份,张志国从部队复员后一直在家务农,看到周边的村子通过办企业、搞大棚发展起来,他暗下决心,要为村里做点什么。2008年5月,张志国经民主选举当上了村支书,他结合其它县市区推行的经验,在村里推行了“三统一”,即统一供种,统一浇水,统一施肥,得到了村民的支持和拥护。

“一号文件”指明创业方向

就在此时,一个文件的出台,再次改变了张志国的人生轨迹。2013年春节过后,张志国偶然在网上看到中央“一号文件”中关于“家庭农场”的内容,此后,成立一家家庭农场的愿望,在他心中燃起。

家庭农场,是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在我国,它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相比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有很多优势——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同时,家庭农场比一般的农户更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易于政府监管。

今年3月初,张志国在家人的支持下,凑了100多万元,与村民签订了一份协议,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承包村里的120亩土地,成立了“粮园种植家庭农场”。7月19日,张志国的家庭农场梦迈出了重要一步——成功申领营业执照。

要让家庭农场出“精品”

张志国眼中的家庭农场,是一种以家庭为主体,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的农业新模式。他希望自己能够把农产品做得更精、更专,实现更高品质的飞跃,从而改变目前这种粗放经营的模式。同时,希望能够在周边地区起到带动和示范作用,实现农业精品化发展,也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更高品质的果蔬产品。

在这种理念支持下,张志国下决心要让自己的农场出“精品”。农场的种植区、实验区、养殖区三部分构成基本的生态循环模式。种植区、实验区生产的部分粮食及秸秆制成饲料养羊,再用羊粪和作物秸秆残渣制成有机肥用于农作物生产。该系统保证了农产品的有机绿色品质,同时节约了大量生产成本。

他还利用原有鸡舍改建的羊舍,现存栏1100只小尾寒羊,三个月的存栏期可以保证99.8%的存活率,每只羊能带来400余元的利润,这些收益的背后就是他引以为傲的养羊窍门:肉羊品种优选、绿色饲料、中草药喂养……

开拓创新实现“农场梦”

最近,张志国和北京一家科研机构达成初步意向,计划将甜高粱进行深加工,做成产业链。目前,农场里已经种植了六亩甜高粱试验田,按照春秋两季以及品种的不同,种植了六种甜高粱。今后,高粱汁用来制原浆酒和乙醇,废水用来制沼气或浇地,高粱废渣用来配成饲料养羊。如果合作成功,张志国还打算保证村里正常用地的情况下,将村里剩余的土地全部流转过来,用于种植甜高粱。

届时,村里参与流转的村民除了能领到每亩地大约1200多块钱的收入,还可以进厂打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村民收入,促进就业。

作为新型农场主,张志国这样描述他的家庭农场梦。他说,家庭农场是一个新生事物,他打算在三年时间里打造一个以生态种养为基础,集观光、体验等于一体的现代化农场。当然,他更希望国家能够及时出台政策,在资金、技术、保险等方面能够有足够多的支持。

部门声音

“家庭农场”为农村带来新活力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出现了务农人口老龄化、村庄空心化、农业经营兼业化现象。谁来种地,地怎么种,农业生产经营怎么发展,成为当今农村亟待解决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如今更加灵活、多元化的“家庭农场”将会给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带来新活力。

德城区经管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德城区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社流转土地2万多亩,像张志国这样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大户,大规模流转土地发展高效农业的情况,在德城区还属首创,必将在全区开启一种全新的农业生产模式。

下一步,德城区农业部门将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农户,宣传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引导种养大户、经济能人申办成立家庭农场,加快培育发展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相关新闻

符合四项条件即可注册登记家庭农场

近日,记者从我市工商部门获悉,山东省出台《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进一步优化家庭农场发展环境。根据办法,符合家庭农场经营者具有农村户籍等四项条件即可注册登记家庭农场,农村家庭成员超5人还可登记家庭农村专业合作社。

根据规定,依法申请登记的家庭农场应符合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以农业收入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经营规模相对稳定,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地租期或承包期应在5年以上,土地经营规模达到当地农业部门规定的种植、养殖要求等条件。

据了解,家庭农场登记申请人可自愿选择登记及组织形式。家庭农场可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申请登记为合伙企业、公司等其他组织形式。家庭农场办理工商登记后,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单位成员或公司的股东。农村家庭成员超过5人,可以自然人身份登记“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在经营范围方面,山东省规定,家庭农场可以在从事农、林、牧、渔种植、养殖业的基础上,兼营相关研发、加工、销售或服务。

3月11日,临邑县德平镇农民魏德东从临邑县工商局领到了“德平镇富民家庭农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据悉,这是我市首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的家庭农场,对我市发展新型农村经济具有标志性意义。

截至8月中旬,德州市已登记家庭农场13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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